1991南元警事_第358章 【二幺幺灭门惨案!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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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58章 【二幺幺灭门惨案!】 (第3/4页)

女,31岁,无业。1989年10月与同村吴继业结婚,育有一女一子,女儿吴招娣5岁,儿子吴耀祖3岁。家中还有一对年迈的父母,吴武和吴刘氏。

    居住地址:麓山市田心区太平镇三弄71号。

    案发时间:1993年2月11日深夜。

    案发地点:太平镇三弄71号。

    出警时间:1993年2月12日凌晨0点30分。

    卷宗记载:2月11日晚,麓山刑侦支队接到太平镇派出所报案,称太平镇一户人家发生灭门惨案,一家六口有五人死亡。时任刑侦支队长的毕坤华亲自带队,率重案一大队赶赴现场勘查处置。

    民警抵达现场时,发现除男主人吴继业外,其余五人全部倒在了堂屋的血泊之中,均已无生命体征。

    报案人名叫李克,是吴继业的牌友。

    据李克供述:吴继业平日里酷爱打麻将,李克是他常聚的牌友之一。案发当晚,二人约好了一起打通宵麻将。李克按时到了吴继业家门口,敲门无人应答,却发现院门虚掩。他推门进去,就看到堂屋里满地的尸体,吓得魂飞魄散,连滚带爬地跑到派出所报了案。

    陈彬的目光在“吴继业”这个名字上停留了很久。

    一家六口,五死一失踪。

    失踪的男主人,是畏罪潜逃,还是同样遭遇了不测?

    他继续往下翻看,后面附着法医的初步尸检报告、现场勘查记录、以及蒋珩亲笔签署的案情研判报告。

    陈彬仿佛回到了二月十一号,案发当晚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一日,凌晨十二点三十六分。

    麓山市,田心区,太平镇三弄71号。

    警灯将这条原本寂静的巷道映照得忽明忽暗,红蓝光芒在斑驳的砖墙上往复游弋。

    门口停了一排警车,引擎尚未熄火,在寒夜里发出低沉的嗡鸣。

    重案一大队到场的人不多,只有三个:

    支队长毕坤华,中队干部白明辉,以及警员卫擎。

    毕坤华站在院子门口,没有急着进去。

    他目光沉凝,借着院内临时架起的照明灯光,打量着眼前这栋普通的农家小院。

    院墙是红砖砌的,大约一米七八的高度,墙头没有碎玻璃或铁丝网,如果有人翻越,并不困难。

    院门是普通的铁皮门,虚掩着,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。

    报案人李克蹲在院墙根下,脸色惨白,手指还在微微发抖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夹克,裤腿上沾了些泥点子,整个人看起来还没从巨大的冲击中缓过来。

    一名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旁边给他做初步笔录,他说话断断续续,声音发飘。

    “……吴哥是钳工,因为得罪了领导,下了岗,平常就在家里接点私活赚钱。

    我有时候也会过来帮忙,所以有吴哥家里的钥匙。

    我当时一进院门,就看见蕾姐倒在血泊里……

    他说到这里,猛地别过头去,干呕了几声,却什么也吐不出来。

    毕坤华没有打断他,只是静静地听着,目光在李克身上停留了几秒,又移向院内那扇半掩的木门。

    门缝里透出刺目的灯光,隐约可见地面上大片暗色的痕迹。

    毕坤华收回视线,语气平淡地开口:“你刚刚说,你是叫李克对吧?”

    李克连忙点头:“对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麓山本地人?”

    “对的。”

    “住哪里?”

    李克有些紧张地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巷口:“我就住在二弄,和吴哥之前是工友,要不然也不会凑到一起打麻将。”

    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,往往会下意识地说一些为自己辩解的话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反应。

    本身没有什么歧义。

    但这句话落在毕坤华耳朵里,意味就不太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眯起眼睛,盯着李克:“你刚刚说,今天晚上你是约了吴继业一起打麻将?”

    “……是。”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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