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(第2/2页)
候,深刻认同了任博文不住家里的英明决定。 更认同了「动静会很大」这四个字。 之前在苏晚结婚的岛屿,他们赔了一张床。 如今这家酒店的太妃椅,他们又赔了五位数。 六个月后。 在南法一家名为「gu」的酒庄里,顾汶骁和任博文办了一个小而美的婚礼。 这家酒庄,是官宣之后,任博文买下的。 签合同那天顾汶骁还纳闷,问他买酒庄干什么。 任博文说,四年前有人说,让我买个酒庄送他。 我答应了,就得办到。 顾汶骁愣了半天,才想起来,那是蒙彼利埃的某个晚上,他喝多了随口说的。 他自己都忘了。 任博文却记了四年。 酒庄的名字是后来改的,就叫「gu」。 婚礼不大,就在葡萄园中间的草坪上。 任家二老、顾家二老、苏晚一家三口、唐婷一家三口、乔星朗,尽数到场。 誓词是两个人自己写的。 顾汶骁的词很短:「任博文,我这辈子干过最对的事,就是像条疯狗一样,咬紧你,不放。」 任博文的词更短:「顾汶骁,谢谢你咬我。」 两人只穿了简单的礼服,却已经足够英俊。 岁月待他们极好,没有为他们刻上岁月的风霜,却将他们的爱情沉淀得愈发滚烫。 那已经戴了四年的戒指,未见陈旧,倒是越来越温润了。 戒指戴上的那一刻,葡萄园里的风正好吹过来,吹起满架的叶子,哗啦啦地响。 那一刻的风,像是裹挟着漫岁温柔,捎来了迟来了四年的圆满。 当初答应的——也要用同样的照片发官宣微博、要给顾汶骁买酒庄,以及婚礼,都实现了。 晚上,宾客散尽,两个人坐在酒庄的露台上,喝着自己家庄园酿的酒。 如他们过去的每一日,如他们未来的每一天。 …… 是的。 这就是顾小少爷的完美爱情。 念念不忘,终有回响。 (番外二·完) (明日开更if线1 假如任总不是深柜) 第226章 if线之假如任总不是深柜1 圈子里的任博文,名声从来不清白。 白手起家的青年才俊,三十出头,长得好,钱更多。 最出名的不是生意场上的手腕,是身边从来不缺好看的男孩子。 今天挽着个小明星出席晚宴,明天带着个大学生出海,最长的跟了他半年,最短的只有三天。 他出手大方,分手也大方。 跟过他三个月的小模特,分手拿了市中心一套房,逢人就说任总是好人。 转头,那套房就成了圈子里的谈资——看,任博文的男宠,连遣散费都明码标价。 有人当着他的面骂他荒唐。 他听见了,也不恼,晃着杯子笑,「银货两讫,各取所需。老子这么好看,大把人都认可花钱来睡我,我不收费还倒搭。你是说我荒唐在这里?」 任博文就这么荒唐着,倒也荒唐成了圈子里独树一帜的风景。 想爬他床的人排着队,他虽不是来者不拒,但至少做到了去者不留。 秋天的行业酒会。 任博文端着杯子应酬,走到香槟塔边上,看见了顾汶骁。 黑西装,没打领带,站在一群人中间敬酒。 别人敬他,他并不见得喝,却也笑得客气。 满场的富贵气里,就他站得最直。 任博文多看了两眼。 其实这个名字,他早已印象深刻。 上个月骁行抢了博闻一个t1级别的年单,汇报材料第一页,就是这位顾总的照片。 他盯着那张脸看了几秒,跟特助说了句,这人长得比明星……还耀眼。 如今照片中的人,就在他眼前了。 是个照骗。 他本人明明更好看,那双桃花眼,一瞬间就勾走了他的三魂七魄。 旁边人见他盯着顾汶骁,识时务地凑过来介绍。 「骁行的顾总,顾汶骁。京圈世家子弟,傲得很,来了咱们沪市,照样谁的账都不买。」 「傲……」任博文把这个字掂在舌尖,笑了。 他最不缺的,就是磨人傲气的耐心。 …… 任博文端着杯子走过去。 「顾总。」 顾汶骁回头,看见他,明显顿了一下,很快又恢复如常,「任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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