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变无罪?谁叫他做侦探的!_第355章 逻辑对冲!【求月票!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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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55章 逻辑对冲!【求月票!】 (第1/3页)

    第355章 逻辑对冲!【求月票!】

    声音落下的刹那。

    张博眸光一闪,他站起身,宛若一颗雪中松树,看似苍老却满是劲力,看着稿子,沉声道:

    “本案,为瀚海市洪福区,三马村猎杀·案,受害者名为胡华,年龄13周岁,性别男。”

    “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.......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吕雄,年龄四十六周岁,家住瀚海市洪福区三马村。”

    “案件被害人胡华,于八月十四日跟随夏令营前往三马村荒山进行野餐,期间因身体生理反应致使其在野外如厕,旋即发现与大部队脱节,外出搜寻,进而导致其被困于荒山之中。”

    “被审人吕雄,为三马村村民,在八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初始,手握猎枪前往荒山进行狩猎。”

    “最终酿成命案发生。”

    “本次案件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一审,现宣布.......”

    张博扫了扫整个庭审现场,旋即深吸一口气,沉声道:

    “本案......”

    “开庭!!!”

    两个字落下的刹那,整个现场顿时精神一抖,所有人聚精会神的看着上方。

    张博则是扭头看向公诉方的黄仁,示意对方可以开口说话。

    黄仁颔首,花费几秒钟整理思绪,接着便站起身,扫了眼周围,缓缓道:

    “尊敬的审判长,听审席诸位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上述审判长所言,以及我方调查,被审人吕雄触犯如下法例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,有关禁枪的一事,是于1996年所颁布的《枪支管理法》,从‘有限允许个人持有枪支’,全面转向‘严格禁止非法持有任何枪支’。”

    “案发时间为2005年,八月十四日,被审人吕雄持有枪支致人死亡,很明确是在《枪支管理法》颁布后导致。”

    黄仁的声音不大,并无情绪起伏。

    但逻辑却十分明确,众人听得很是清晰。

    说着,黄仁顿住,语气忽的加重。

    “被审人吕雄,触犯《刑法》第128条第一款法例,‘非法持有枪支罪’!”

    “根据警方所提供证明,以及部分证言,被审人吕雄触犯‘故意杀人罪!’‘故意伤害罪!’”

    “同时,在案发后,被审人吕雄在发现受害者死亡后,并未选择报警,而是逃离案发现场,为严重恶劣情节。”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。”

    “瀚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吕雄提起公诉!”

    此话落下。

    听审席众人逐渐有了些许骚动。

    黄仁所说的三条罪名并非完全独立,而是一整个犯罪逻辑链!

    总体而言,便是持有枪支,用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,这可比寻常的故意杀人要严重的多!

    甚至.......

    “严重恶劣情节....嘶,故意杀人的严重恶劣情节,好像是能接近死刑的来着.......”

    “呵呵,死有余辜!当初让他上缴枪支他不缴,现在用枪杀人了怎么判都活该!”

    “公诉方受害者家属才是真可怜,孑然一身,丈夫死了,孩子也没了.......”

    “唉,这么看吕雄确实该死...只是,徐律那边.......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说着说着,众人不自觉将话题扯到徐良身上,旋即就看到众人眉头蹙起。

    从案情,以及公诉和法院所提供的描述来看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吕雄都是该死的!

    尽管他的认错态度很好,看起来可怜...但难道受害者家属就不可怜了!?

    人家家里的独苗都死了,难道这不可怜!?

    相比之下,吕雄那所谓的认错态度就显得有些亡羊补牢了.......

    所以,即便是审判长宣判其死刑也不会有人计较,反倒是若是判的轻了才会令人眉头紧蹙。

    当然,这种恶劣杀人案,审判长一般来说是会严判,尤其是枪支管理,官方这几年逐渐加大力度收缴,黄仁很有可能被当个典范来判。

    只不过......

    吕雄的辩护律师,曾经将一个凶杀三人的人,给打成了判三缓三。

    想到这,众人内心一紧,不自觉看向徐良。

    被告方。

    “啧,这逻辑链有些棘手啊.......”

    徐良内心有些咂舌,脸上却是什么表情都没露出来。

    至于听审席众人的视线...他选择性将其无视。

    “公诉方,你方是否还有要进行弥补的证据?”

    审判席上的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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