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 (第2/2页)
续往洞深处走,楚弋又跟秦息解释,原本通过二章不算难,杀死古堡里沉睡千年的吸血鬼伯爵就可以通关。 可现在剧情发生了变化,主线任务变成了完成伯爵的心愿。杀掉每章boss才能通关通往下一关的bug任务只能往后推。 萤火虫的亮光越来越黯淡,空气越来越稀薄,两人都有些头晕气喘,补血补体能的药不停往嘴里灌,终于在墓洞的尽头,见到一口棺木。 这棺木和伯爵的棺木比起来,十分普通,平平无奇的松木板打造,只浸过桐油防腐,没有铭文,没有雕饰,沉默的停放在不见天日的墓洞里,保持着死亡最原始的形态。 楚弋和秦息对视一眼,眼中都有疑惑。 伯爵的情人,就算是死了,会葬得这么朴实平凡吗? 两人撬开棺木,一股浊气扑面而来,一具已经呈灰褐色的骸骨以仰卧的姿态躺在棺底,双手交叠置于腹部,上面放着一个漆匣 她的颈骨上缠绕着整个棺材里唯一一样看起来值钱的东西:一把镶嵌着红宝石的十字架。 楚弋捡起漆匣打开,里面有一本封存还算完好的羊皮纸册子。 两人头靠着头,凑得很近,一起翻看册子里记载的内容,这是一本日记,落款的莉莉丝几个字证实了他们的猜想,这具枯骨真的是伯爵要找的情人。 他们快速浏览,一直翻到最后,找到了他们想了解的东西: “我没想过,这么快就会迎来我的最后一篇日记。我预感生命就快要走到尽头,这让我感觉迷茫,恐惧,久违的踏实,却留有遗憾,我成为人类的日子实在太短了些。 但我也已得偿所愿,终于能和一个正常的人类一样,在历经了世事的酸甜苦辣后归于尘土。 世界是因为有限的生命才美好的。 永恒的美好之存在于想象中,更多的是坠入深渊般的煎熬。 曾经的我不理解,当我初为夜行者,也就是世人口中的吸血鬼时,靠吸食人血维持生命。一切都是那么美妙:只要不晒太阳,不被十字架插入心脏,我就能不死不灭。 我拥有超凡的力量和速度,我不会老去,能永远维持年轻和美貌,这让我感觉无比幸福,空前的自由。和我约会的男孩每天都不重样,我体验不一样的社会角色,不同的人生,我沉浸在满足之中。 就这样,日子过了快300年。在某一个飘雪的圣诞夜,整个小镇的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共进晚餐的温馨中。而我在黑暗中醒来,突然发现母亲的样貌在我脑海中变得模糊,这使我惊恐万分。 活了太久,我遇见太多的人,和他们有过不同的故事。渐渐的,我已无法在与人交往的关系中获得满足,时间流逝褪去了新鲜,也让我变得麻木。 我参加过无数葬礼,亲人的,爱人的,朋友的。也见证过无数生命的诞生,连新生的奇迹都已不再让我感动。我爱也无果,恨也无用,我的感官比人类敏锐,可生命却比人类长太多。 万物轮回,我被时光彻底遗忘在角落里。 我这一生究竟喝了多少人血?记不清了,我只知道,如果想要活下去,就只能不停的重复这种残暴的嗜血行为。从一开始面对鲜血的惊恐惧怕,到后来无法克制的渴望,我一点点在求生的本能里失去了人性,当我回过头意识到这一切有多么糟糕时,早已成了人类眼中的恶魔。 躯体虽然自由,但我的灵魂永锢,我终于受够了,开始寻找死亡的方法。 我不愿意死在那些所谓的吸血鬼猎人手中,他们有什么资格审判我?不过是一群被利益所驱使的贪财之辈罢了。 也不能直面阳光,被烈日焚烧殆尽的吸血鬼,会永堕地狱。 直到18世纪末,我从始祖凯赛尔那里,得知了一个终结吸血鬼命运的办法,可以变回鲜活的人类。 我兴奋极了,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!可笑我一个暗夜里走来的恶魔,竟然会向上帝祷告:让我能再做回一个生机无限,寿命有限的正常人类。 只需要13个人类,自愿为我献上他们的鲜血,我就能得到救赎,13个!真是噩梦一般的数字,但是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。 从冬季漫长的北部平原,到山地与海岸交错的战争之国,几十年间,我用熟练的手段和超凡的美貌得到了12个人类的鲜血。 直到我伪装成肯家族的人,混进了血月镇,遇见一个叫莱因哈特的男孩。当看到他的第一眼,我就知道,我的命运会系在他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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